从来不读书的草莽英雄汉高祖刘邦,后世的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写诗并且流传千古不衰。这是他晚年即兴脱口而出的好诗,名曰《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刘邦酒酣击筑高歌《大风歌》这一年很不寻常。即公元前195年,他即皇帝位最后一年。率部击破淮南王黥布的叛乱,在回京城长安途中,荣归故里沛县。"悉召故人父老孑弟纵酒,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这歌不是别的什么歌,就是他流传后世唯一的诗歌《大风歌》。仅仅三句,二十三个字。这首诗它真切道出了晚年刘邦苍凉的心境。概括产生这首诗纵马驰骋,搏战拼杀的壮烈时代,无不凝聚了刘邦对汉帝业以及未来的帝国的忧思,涵盖了自己奋战一生的政治理想。第一句:从自然界现象写,以兴起头,却又让人觉得这风字暗示社会政治风象。二句:承上一句。分明是他几十年征战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句是承接前二句而写。具体地说:第一句写过往,第二句写如今,第三句写未来。这过去肯定孕育未来,这未来必将光大过往。这三句前后贯通,不可分割,浑成一休,联合成完整的诗意。诗因为酝酿已久,所以用词质朴,浑然天成。给读者以强烈的动感,有人评价说这首诗核心就是一个"威字。全首诗围绕威字在歌唱。节奏明快,令人振奋是一首值得流传地述怀言志的好诗。
那就是汉朝的创立者刘邦创作的一首诗歌《大风歌》。
此诗歌仅有三句,前二句直抒胸臆,雄豪自放,亦显得踌躇满志,第三句却突然透露出前途未卜的焦灼,抒发了作者内心表现出对国家尚不安定的浓郁的惆怅。全诗浑然一体、语言质朴、大气磅礴,包含了双重的思想感情,别具一格。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刘邦与张良等、陈平一道打天下,三人常在一个屋檐下,说不定刘邦就从张良陈平二人身上收获了一些文采。
刘邦一生只写了一首诗,而且这首诗只有三句。但是这样一首只有三句的诗,可以说千古扬名,妇孺皆知。不知道一生写了四万多首诗,却一首也没留下来的乾隆皇帝怎么看!
(刘邦铜像)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刘邦这首诗真的很好吗?为什么其知名度会这么高?
其实,要说刘邦这首诗真的有多好,其实不见得。为什么这么说呢?
实际上,刘邦的这首诗,就是当时的那种很一般的楚歌。楚歌在刘邦那个时代,实际上是比较有名的,很多人都会唱。也有唱得很高级,成为经典艺术品的,比如屈原的“楚辞”。其艺术手法奇瑰灿烂,想象天马行空,是古今少有的杰作。
而刘邦的这首楚歌,其实是比较一般的,其艺术手法也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开篇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也就是环境描写。这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诗歌中,都是很普遍的。《诗经》最基础的艺术手法是“赋比兴”,《大风歌》开头的这句诗,其实就是一种“兴”的表现手法。
后面的两句诗,“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是讲事情,也就是讲述刘邦自己衣锦还乡的事情,翻译成当下的白话文,就相当于“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是刘邦心里所想。翻译成当下的白话文,就相当于“你们都看得见我吃香的喝辣的,哪里看得见我肚子疼”。
而且这后面两句,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几乎没有什么艺术手法可言,完全是大白话。整首诗,有那么一点艺术手法,也就是我们刚说到的,第一句用了一点“兴”而已。
既然《大风歌》其实是一首很普通的诗,为什么这首诗却又这么出名呢?我想,“好诗”和“名诗”其实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刘邦这首诗,之所以这么出名,有以下一些原因。
(刘邦画像)其一,这是一首文盲写的诗。当然了,也不能完全说刘邦就是文盲,刘邦可能也认得几个字。不过在那个年代,书籍是非常稀少的,能够读到书的人,应该也是很少的。从刘邦的家庭背景来看,他是不大可能读到什么书的。因此,说刘邦是文盲,也并没有什么错。
总之,那个时代,能够写诗的人,都是士人,或者贵族的后代,就像是庄子、屈原这样的人。而刘邦是不可能具有这种水平的。
刘邦本身没什么水平,却还能写出一首诗,这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更不容易的是,刘邦还能写出一手真情实感的诗,而且还用了“兴”的艺术手法的诗。所以,后世就觉得刘邦特别了不起,因此就特别重视。
其二,这是一首表示嘚瑟的诗。嘚瑟几乎是人的本性。一个人要是成功了,不向别人嘚瑟一下,心里是很难受的。尤其是在故乡人面前嘚瑟,更是每个人极力追求的。现在的那些村里人,出外打工,要是买了车,那一定要开回村里来嘚瑟一下的。要是挣了钱,一定会回村里来修个房子炫耀一下。
这种想法,古今都是一样的。那时候,项羽还一针见血地说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句话更是被后人总结为“衣锦还乡”这个成语。
所以,我们对名人嘚瑟一事特别关注。刘邦写了一首嘚瑟的诗,后世自然记忆深刻了。
(楚汉相争)其三,这是一首自曝家丑的诗。上面我们说到了嘚瑟。其实,与之相对的,是一些人的“酸葡萄效应”。那些没有取得成功的,当看到别人嘚瑟的时候,常常还会在一边酸溜溜地说风凉话。刘邦在汉初的一场嘚瑟,元朝人睢景臣还写过一首《哨遍·高祖还乡》的元曲来酸溜溜地讽刺他。可见,刘邦的嘚瑟,引起了多大的历史回响。
刘邦如果在嘚瑟的时候,写一首志得意满的诗,那么,别人可能不会记得。而刘邦在这首诗里,除了“威加海内”这样的嘚瑟以外,还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样的自曝家丑。
为什么说这是自曝家丑呢?因为没有猛士为刘邦守四方,完全是刘邦自己造成的。他当了皇帝以后,因为忌惮那些功臣,把韩信、彭越、英布等等有能力的大将全部杀干净了。而现在他才发现,匈奴在边境上虎视眈眈,根本就没人帮他去打仗。所以,刘邦虽然得了江山,但是他并不快乐。
本来刘邦是想嘚瑟,本来看客们心里应该有“酸葡萄效应”。结果变成了大家看刘邦的笑话。刘邦这样的诗,后人怎么会不“使劲”帮他记下来呢!
(参考资料:《史记》等)
大风歌 刘邦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意思是:大风吹起啊白云在天飞扬,权威笼盖天下啊回到故乡。哪里得到猛士啊守卫四方! 【品评】刘邦平定天下后,回到故乡沛县,邀请旧日好友一起饮酒庆祝,喝到醉醺醺的时候,刘邦一面击筑,一面唱这首《大风歌》。
前两句诗气魄豪壮,雄迈飞扬,充分表现出一代英雄志得意满,意气风以的气概。
后一句诗表达了刘邦要巩固他的统治,急须招揽人才的心情。《大风歌》表达了刘邦重返故乡的得意之情和安邦定国的迫切心愿。
他死后,汉惠帝便将沛宫立为宗庙,祭祀刘邦,并让当年随刘邦唱歌的120年青年专门从事音乐工作,至汉景帝时,《大风歌》便一直是沛地一年四季祭祀宗庙的乐舞。
后遂用“大风诗,大风词,大风篇,大风曲”指这首歌,用“歌大风,唱大风”表达治国安邦的壮怀。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