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直播唱歌不算侵权,街头直播唱歌有没有侵权

Time:2023-03-14 13:09:44 Read: 作者:互联网

街头直播唱歌有没有侵权?

唱歌怎么会侵权,只要不扰民,不影响公序良知,不影响交通,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你没出名的时候唱谁的歌都没事,如果你翻唱某一个歌手的歌火了,用于商业演出去赚钱,有可能涉及侵权,无名之辈在街头直播唱歌不会有那么大的能量,也就不存在侵权的说法。

大衣哥翻唱别人歌曲到处上演为何不侵权,降央卓玛却被刀郎告了?

《西海情歌》:“我在苦苦等待雪山之巅温暖的春天,等待高原冰雪融化之后归来的孤雁......”婉转

悠扬,唱出了高原儿女的心声,曾经轰动一时;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首歌的原创者是谁?2021年

4月27日,有记者爆料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降央卓玛侵害作品表演权的纠纷案

缘于两首歌,其中一首就是《西海情歌》。

刀郎是《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温柔》歌曲的著作人,他将这两首歌曲的著作权授权给了啊呀啦嗦的音乐文化公司管理。而降央卓玛在没有经过刀郎与啊呀啦嗦同意的情况下,就在商演性质的演唱会中演唱了这两首歌曲。啊呀啦嗦称“并不了解该场演唱会的组织者身份。”,降央卓玛说:"该场演唱会的主办方为江苏某公司.",却没有出示证据。

此案经法院经审理认为:

案涉演出为现场演唱会,应具有其对应的演出组织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由演出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当然亦应由演出组织者向权利人承担侵权责任。故认定由降拥卓玛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万余元。该案突出体现了法院对原创作品的严格保护,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严厉制裁。

为什么刀郎与啊呀啦嗦如此重视这两首歌呢?除了作品本身出类拔萃外,还在于降央卓玛得实力

力;降央卓玛人靓歌美,有一定的知名度,一旦唱响了这两首歌,风头会盖过刀郎,也会影响刀

郎的市场。所以,刀郎与啊呀啦嗦处心积虑、鼓捣出了这个案子。

题主说大衣哥翻唱别人的歌曲到处上演“不侵权”并不确切。去年,朴实憨厚的“大衣哥”朱之文也因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而官司缠身——被他多年前的好友谷传民告上了法庭!2021年6月9日,知名导演谷传民突然公开发文称“大衣哥”朱之文侵权他的多首音乐文学著作权,自己已委托律师进行维权,一石击起千层浪。朱之文本是农民,在2011年《星光大道》的舞台上,他身穿军大衣,高歌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震惊了全场,从此声名鹊起,成为了农民歌手、“草根”明星。谷传民早前是朱之文的伯乐之一,他在朱之文出名的道路上,以自己专业媒体人的身份和拥有的资源为朱之文搭过桥,甚至于他还专门为朱之文量身定做了歌曲,大衣歌早前演唱的《火火的情怀》、《祖国情》等就出自谷传民之手。朱之文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心,曾将那件见证自己成名之路的军大衣作为礼物送给了谷传民;可见,二人是有过“蜜月”期的。但是,前年大衣哥为自己的儿子朱单伟举办婚礼时并没有邀请谷传民,当时,就有人猜测二人开始闹掰;2020年12月12日,谷传民在社交平台发文《出名不后悔,打脸陈世美》,并配上朱之文身穿军大衣的照片,这显然是在讽刺朱之文忘恩负义、过河拆桥。2020年12月19日,谷传民又发文称,朱之文已经婉拒了为自己的诗集题写书名。这已经是在公开表示 ,大衣哥与自己决裂了!2021年4月,谷传民再次发文,直言不讳地说朱之文撒谎成性,是“城府很深的高人”。直至2021年6月9日,谷传民以侵犯了自己著作权的名义一举将朱之文告上了法庭。谷传民关于大衣哥侵权的声明一发布,就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朱之文红了还留在农村从事稼业,保持了农民本色,难能可贵;他本人小学二年级没有读完,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并不了解,劝谷传民算了,没有必要弄个鱼死网破。也有人认为,朱之文狡黠,成名后赚了个盆满钵满,诸多农民的举动是表演给人看的,早脱离了原阶层;他如此对待一手把他捧红的伯乐,说明他不讲良心;谷传民依法起诉他侵权是应该的,能起当头棒喝的作用。而大衣哥却波澜不惊,他表示:“未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未做对不起别人的事”,“起诉是他的事,我搭理都不搭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暗示是谷传民主动找他推荐自己的歌曲的,待他唱了以后,谷传民又后悔了。谷传民与朱之文的版权纠纷问题至今没有结论。去年年底,大衣哥的儿子闹离婚时,谷传民还出来发声,表示要为大衣哥的前儿媳陈亚男留角色,捧红她;显然是膈应大衣哥的。看来,二人关于版权问题的纠纷还会有后话的!具体怎么 收场上,我们拭目以待。

不过,大衣哥出道十年了,由于侵权而受到抨击的现象并不多。我们应该清楚,如果大衣哥对着

青山绿水歌唱,或者在年会 、毕业典礼 、婚礼等场所歌唱 ,或者在家里为自己的粉丝歌唱 ,并

不是商演性质,大衣哥实际上是免费表演,如果标明歌曲的原作者,一般是不会构成侵权的,这

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但是大衣哥风生水起、功成名就后,早就开始商演了 ,在公共场合演唱是有收益的,如果他没有

经过歌曲的作者和所有权者(买断歌曲的个人或者公司)的同意, 就使用人家的作品,就构成了

侵权行为 。谷传民起诉大衣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10来年的歌放到抖音会侵权吗?

如果你作为一个电台主播,点歌和放歌是你的直播内容的话,通过你的电脑上面。所放的歌曲不管是几年前还是近几年,还是很久以前的,不属于侵权。比如说你是一个电台主播,你的直播内容就是为大家播放歌曲或者相声形式的节目,是不属于侵权的。

网络主播通过翻唱获得粉丝礼物,这一过程是否涉嫌侵犯歌曲原作方的版权?

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具体的要看是以什么样的目的,如果没有一些坏的不好的影响,基本可以不用追究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简而言之,著作权就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17种利用方式。具体说来,包括4种著作人身权和13项著作财产权。这13项著作财产权,包括(1)复制权,即再现作品的权利;(2)发行权和展览权,即以转移作品载体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3)公开传播权,即以不转移作品载体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广播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展览权;(4)演绎权,即在保持原作品基本形式的前提下对原作品进行再创造的权利,具体为翻译权、汇编权、摄制权和改编权。可见,歌曲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

B站直播唱歌侵权吗?

B站直播唱歌这个行为不侵权,但是唱歌时接受打赏造成侵权。直播唱歌时,会收到各种名义的打赏,所以属于收费表演,不能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

如果未经词曲著作权权利人许可进行表演的,理论上主播有侵权之嫌,直播平台也有构成共同侵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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